索引号: | 11330500MB15011651/2023-00012 | 成文日期: | 2023-02-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医保局 |
2023年2月20日,湖州市医疗保障局联合湖州市卫健委、湖州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等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湖医保联发〔2023〕1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2022年12月,省医保局联合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完善中医药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2〕20号),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医保局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中医药发展支持力度,湖州市医疗保障局联合湖州市卫健委、湖州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医药等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对我市中医药等医保支付政策作进一步完善。
二、适用对象
定点医疗机构。
三、主要内容
1.全面推行住院DRG支付中医激励政策。设置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激励系数,以各医疗机构列入DRG支付的住院费用“中治率”为衡量标准,对中治率5%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中医类医疗机构为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中医堂馆),合理分档设置激励系数。建立中医激励系数与中药饮片帖均费用、协议管理挂钩机制。对住院中药饮片帖均费用下降或上涨的中医类医疗机构,增加或扣除一定比例的激励系数。取消原40个中医扶持病组。
2.明确门诊中医辨证论治项目内涵中的“中医医师”包括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和民族医专业。
3.调整DRGS点数法付费办法实施的DRG普通组差异系数计算公式。差异系数=医疗机构系数×60%+等级系数×40%。
四、关键词解释
1.中医类医疗机构,是指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中医专科医院、中医堂馆。
2.中治率,是指中医类医疗机构住院中药饮片、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中成药三项收入之和占住院医疗收入比例。
五、新旧政策差异
1.全面推行住院DRG支付中医激励政策,以“中治率”为衡量标准合理设置中医激励系数,并根据中药饮片帖均费用变化情况作相应增减。
2.调整DRGS点数法付费办法实施的DRG普通组差异系数计算公式,进一步降低医疗机构系数占比,提高等级系数占比。
六、文件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
解读人:胡小波
咨询电话:0572-232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