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全面开展个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个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工作,现将《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开展个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关于全面开展个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
使用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10号)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工作的通知》(浙医保办发〔2021〕5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互联网+医保”发展,提升医保公共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配药,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个人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医保电子凭证是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理医保线上业务的唯一身份凭证,为充分发挥医保电子凭证方便快捷、应用丰富、安全可靠等优势,按照国家及省医保局相关要求,各区县局在市医保局的统一指导下,应尽快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工作,形成市区县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在2021年3月底完成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100%接入改造,实现医保电子凭证线下扫码就医、购药、数据实时上传汇聚;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90%本地参保人申领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全年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达30%以上。
二、推广措施
(一)充分发动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干部职工推广力量。各区县按各辖区内实际情况制定各区县电子医保凭证激活使用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干部职工本人和家属积极参与个人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工作。适时组织召开推广会议,涵盖各医疗保障局及下属单位、官方合作第三方推广渠道、辖区内全部两定单位等,做好医保电子凭证说明、官方合作第三方渠道使用解说、任务分派等,动员干部职工及家属广泛发动亲友等周围人群开展医保电子凭证申领激活,全市医保系统干部职工每人发动人数不少于100人。
(二)充分发动定点医药机构推广力量。发动各定点医药机构积极落实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工作,加大对就诊、购药参保人员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参保群众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各定点医药机构发动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人数不少于全年就诊或购药人数的90%(即结算率不低于全年就诊或购药人数的90%),并针对医保电子凭证是否“可用、好用”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的应及时上报医保部门并配合及时整改(具体详见附件二)。
(三)充分发动基层平台推广力量。充分发挥“15分钟服务圈”各基层平台作用,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广泛开展宣传,提升激活量。各基层网点工作人员在为群众提供服务时,确保对办事群众宣传率达90%以上,并耐心引导、协助群众激活个人医保电子凭证。
(四)充分利用第三方渠道推广力量。各第三方渠道要充分发挥渠道作用,利用各单位(系统)合作企业,对合作企业职工和客户进行大力宣传。调动相关合作银行力量,利用银行网点多的优势,开展对银行职工和客户的广泛宣传;发挥商保公司参与大病保险及“惠民宝”工作优势,开展对客户的广泛推广,各渠道独立发动申领激活医保电子凭证人数不少于15万人(具体详见附件1)。
(五)充分运用宣传教育引导。通过本地报刊、电视台、门户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宣传平台,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激活个人医保电子凭证、作用功能和使用方法。通过多种媒介渠道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多渠道推送电子凭证激活链接。在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客运车站、药店、集贸市场、客运车辆内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置宣传栏、张贴海报、发放医保电子凭证宣传折页;利用 LED 电子屏播放宣传片进行广泛宣传。通过“进机关、进企业、进医院、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积极引导参保群众关注了解医保电子凭证,着力扩大宣传覆盖面,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共同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持续提升普及率和使用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医保电子凭证是展示医保部门新窗口、新形象的重要抓手。各区县局由分管副局长牵头成立专班,统筹谋划,积极推进。要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要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所辖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将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率、结算率纳入单位年终考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评价等范围。要实时跟踪推进进度,定期晾晒各地、各单位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加强对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及第三方渠道的业务指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上下联动,迅速推广。各区县局要建立畅通高效的上下联动和各部门机构沟通互动机制,统一工作步调,并做好各自辖区内医保电子凭证推广方案制定、工作考核等工作。要会同已授权的第三方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升社会认知度。引导群众通过第三方渠道方便、安全、快捷地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各地医保部门须对第三方渠道在本地开展的运营推广活动方案进行审核。
(三)强化运营,注重安全。各区县医保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要求,加强医保电子凭证运行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落实信息安全责任,确保系统的安全平稳运行和个人隐私、业务数据等关键信息的安全。市医疗保障局将建立内部绩效考评机制和督导机制,采取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汇总的方式督导推动工作开展,提高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同时结合线上统计情况,定期进行调度评估和通报,评估调度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各区县医保局在推广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应积极、及时将情况反馈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 吴晓烨 电话: 0572-2215805
附件:1.湖州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任务分解
2.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使用工
作任务分解书
3.医保电子凭证各渠道激活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