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500MB15011651/2024-00009 | 成文日期: | 2024-01-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无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2024年1月19日,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湖医保发〔2024〕1号),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医疗服务价格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本次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工作,贯彻省医保局等4部门《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浙医保联发〔2021〕20号)和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浙医保发〔2022〕8号)及《关于启动2023年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浙医保发〔2023〕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调整了我市现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利于改善医疗服务收入结构,进一步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二、主要内容
本次价格调整覆盖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计调整医疗服务价格249项。将部分高于省级价格的项目调降至省级价格水平;将部分明显低于省级价格的项目,调增至省级价格或接近省级价格水平。下调高于省级价格的医疗服务230项,其中医技类52项,临床诊疗类178项;上调低于省级价格的医疗服务19项,其中儿科类4项,精神类2项,妇科类1项,中医类10项,其他2项。
三、适用范围
湖州市公立医疗机构。
四、注意事项
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执行。
五、文件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处
解读人:胡小波
联系电话:0572-232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