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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500MB15011651/2021-00012 成文日期:   2021-02-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湖医保发〔2021〕2号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2-04 13: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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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2020年以来,市医保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始终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在工作中做到讲规矩、按程序、守纪律,有效地保证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我局先是研究出台了临时调整医保支付政策举措,再是会同市人社、财政、税务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企业减半征收2月份至6月份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共计完成30438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医保费用减半征收工作,减征医保费6.13亿元,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难关。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各项防控和应急措施。

2.稳步实现基本医保政策市域内统一。在对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系统梳理的基础上,充分汲取周边地市经验,委托浙江大学课题组进行多方案精算。科学制定政策初稿后,多次召集区县召开座谈会,与市级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邀请专家进行论证评估。根据规定梳理风险点,责成各县根据自身情况按程序实施维稳方案。《湖州市职工基本保险办法》由市政府正式发文后,迅速召开实施工作部署会议,通过周报制度对区县进行政策宣传的督导,通过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等多方位多维度的宣传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切实做到家喻户晓。新办法实施至今,总体平稳。

3.推进医保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制定并发布湖州市《医疗保障业务基层经办规范》,该标准的实施将有效提升乡镇(街道)、村(社区)、银行网点等基层网点服务规范性。积极推进业务下延,完善覆盖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已实现将20个政务服务事项下延至全市73个乡镇(街道)、13个事项下延至1278个村(社区)。开展医银合作,探索通过银行网点提供便利、优质医保服务

(二)深入细化行政执法工作

1.健全三项制度实施细则。根据国家医保局于20207月15日出台《医疗保障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全面梳理我局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和行政处罚的相关落实性政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审查、代理行政诉讼、审查局机关合同、提供法律咨询论证等方面的作用。

2.加大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制定统一规范的文本模版和办理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在局官网公开行政处罚实施流程图、音像记录项目清单、法制审核项目清单及法制审核流程图等内容,对行政处罚案件按照案件审查委员会制度做好法制审核工作。

3.提升法制宣传的形式和力度。在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普法专栏和“以案说法”,开展常态化法制宣传。今年以来共推出5期系列普法,15期政策解读,7期以案说法等,营造了浓厚的医保法治宣传氛围。在定期组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现场宣传活动的基础上,发挥定点医药机构、基层平台网点覆盖广的特点,重点开展医保普法宣传。截至12月底,全市共发放宣传海报、折页、宣传册6.8万份,设置宣传横幅100余条;发布法规政策解读18期,曝光典型案例54则;微信朋友圈转发量达43万人;微视频在线观看量23万余人次;参加“云培训”6818余人;广播播放25万余次;发送宣传短信数达75万条左右。我局还组建了全市医保系统25人的专(兼)职信息员队伍和网络评论员队伍,加强法制宣传和信息的管理。

4.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出台《湖州市医疗保障系统2020年度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工作实施方案》,通过省行政执法平台开展规范执法。截至12月底,执法平台掌上执法215家,其中双随机跨部门联合检查147家。执法平台事项认领率、掌法执法率、及时率、抽查事项覆盖率、联合检查率等考核指标均已超额完成。应用信用规则率考核率为已达88%,执法检查人次已达人均11次。全市监督检查两定单位1146家,检查覆盖面达到100%。违规处理667家(其中:暂停服务协议76家、解除服务协议15家、约谈责令整改570家、行政处罚2家、移送公安机关3人),追回医保基金3962.55万元。

5.认真办理行政执法事项。截至12月底,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调解案件。

6.认真开展舆情监测和分析工作。认真落实网络安全和舆情应对工作规范,做到科学防范,依法处置。截至12月底,我局共稳妥有效处置舆情530件,做到及时发现、即时处置,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7.创新医保基金监管模式。我局制定并实施了《湖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了全国首家湖州市医保反欺诈中心并实体化运作;在全省率先与卫健委、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法院、信用中心建立了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市、县均引入了第三方机构参与基金监管,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文件加以规范;在全省创新建立医保督导员队伍,强化医院内部自治;在全省率先启用城市大脑医保驾驶舱,对基金运行、两定监管、经办内控实行智能监控,基本形成有湖州特色的新型医保基金综合监督体系。20207月,经国家医保局试点中期评估测评,我市名列全国国家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的26个试点地区第一名。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对标省政府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的重点任务,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指导各区县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以及合法性审查工作。

2.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规范行政决策执行问题反馈和决策后评估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按照社会风险评估的要求,落实政府法律顾问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法制审核、代理复议诉讼、开展法制宣传等方面的作用。今年,我局梳理了2020年度拟提交市政府审议并以市政府名义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2项,并做好相应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法律顾问参与本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件,参与协议审核3件,参与重大疑难行政执法案件讨论4次,提出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建议,开展普法讲堂1次,为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时研究解决医疗保障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医疗保障法治建设进程。全面落实局领导集体学法、专题培训、法律知识考试、任职前考试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等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利用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周一夜校”、普法网站等载体,开展经常性地法治教育。截至12月底,市局领导班子每月进行一次集体学法,4名局级领导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为100%。

2.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局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局机关各处室、下属单位按照市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要求,逐条对照要点细则,分解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并配合指导各区县的落实情况。截至12月底,共组织了10名同志参加我市行政执法证考试,通过率100%。现我局行政人员持证率已达100%,做到了应考尽考,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能力。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0年市医保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我市建设更高水平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高标准、严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律制度不够完善。供给仍相对短缺,特别是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文件尚不能满足基金监管实际工作的需要。二是法治建设进度较缓。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还不平衡,定点医药机构管理仍处于待完善阶段,医保基金风险防范存在短板。三是法治意识仍需加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工作力量还需提升。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仍相对薄弱,法律顾问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制人员队伍建设和培养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初步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总的是,以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法治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不断健全政策法规体系,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强化行政监督,加快医疗保障事业科学发展的法制化和规范化进程。

(一)继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坚持将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作用。制定法治培训计划,组织新进公务员参加执法证考试培训,不断推进依法行政水平。

(二)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和有效期制度。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前的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发生。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我局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报送市司法局备案。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动态调整。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总体要求,对历年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异议较集中、争议较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严格规范行政决策和执法工作

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重大决策进行事先风险评估,保障政策平稳实施。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认真贯彻《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全面推行行政处罚结果公开。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对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带动和促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决定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实现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动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建设。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

(四)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紧密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围绕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月等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确保法治宣传教育落到实处。注重普法宣传方式的创新,发挥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的互动作用;针对不同对象开展个性化、菜单式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普法宣传品开发等方式,带动广大群众参与普法活动,增强学法用法自觉性。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局领导集体学法每月不少于1次,组织全局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2次。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将法治课程列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必修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业务处室以案释法制度。扎实推进医疗保障领域行政执法职能依法规范履行。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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