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不规范问题 清理工作的通知
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进一步规范社保登记管理,根据浙江省审计厅对湖州市政府工伤和生育保险专项审计整改要求,我局将对同一单位多个医疗保险账户和单位账户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等问题进行规范清理。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同一单位多个医疗保险账户。因历史原因,个别单位因人员管理的需要(如机关单位在编及非编人员、有无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分别开设医疗保险账户等情形。
2.单位医疗保险登记信息不规范。单位医疗保险登记未使用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或相关信息变更后未至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信息变更的情形。
二、工作要求
1.对于拟规范清理单位清单(附件)涉及的单位,请主动核实本单位信息,做好同单位多账户清理,人员统一落实转保到规范登记的单位账号。
2.原则上同一单位只保留一个医疗保险账户,单位名称需与相关登记证书一致。
3.原单位账户暂停参保(含退休人员),现单位参保(含退休人员)工作必须在同月完成, 同时做好缴费基数申报等相关业务。
4.清理规范于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逾期未清理造成的医保相关问题由单位自行负责。
联系人:市医保中心杨文姬,联系电话0572-12393(市本级);吴兴区医保中心张锡琴,联系电话0572-12393(吴兴区);南浔区医保中心周晓英,联系电话0572-12393(南浔区)。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