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湖州市本级医药机构新定点预申请的通告
为促进定点医药机构合理有序开展医保定点工作,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恢复受理市本级医药机构新定点申请,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恢复受理时间
2025年2月28日。
二、恢复受理范围
市本级(含吴兴区、南浔区)范围内医药机构。
三、恢复受理事项
恢复受理医药机构医保新定点申请事项,有新定点申请意向的医药机构可预申请。
协议有效期内定点医疗机构性质、类别、地址发生变更的,定点零售药店地址发生变更的,特殊病种定点申请,谈判药特殊病种定点等申请,照常进行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吴兴区 0572-2559689
南浔区 0572-3013010
市本级 0572-2191029
特此通告。
湖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