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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500MB15011651/2025-00003 成文日期:   2025-0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市医保局向人民承诺事项第四季度推进情况
发布日期:2025-01-21 09:07:13

   承诺一:在健全完善医保制度体系上取得新突破

   1.出台《湖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全市域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参保人数达到290万人,超额完成省民生实事“新增参保210万人”的目标任务,有效缓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状况。

   2.持续深入实施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全市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94.9%,居全省第一。

   3.“一地签约、全省共享基层门诊报销比例”等4项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及民生实事,均排名全省第一。

   4.优化南太湖健康保保障责任,增加辅助生殖和15种特药新品种,加大对“一老一小”参保政策支持。

   承诺二:在推进“三医协同”上展现新作为

   1.优化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结构,调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19项,调降236项,向中医、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等专科倾斜。

   2.创新开展健全医院医保办协议管理机制省级试点,实现全市定点医院组织架构、职能定位、管理要求、自查标准、考核规范“五统一”,提升医院医保管理服务水平。

   3.探索开展紧密型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医共体内创建医保办事机构,规范医院诊疗行为,有力推动“三医”协同发展。

   4.助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落实80个同病同价组,运用好中医、新技术等激励政策,累计追加点数78.2万点,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和新医药技术应用,助力诊疗服务能力水平的提升,有效推进分级诊疗。

   承诺三:在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上彰显新担当

   1.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推动形成源头管控、过程监管、末端治理一体推进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成为全省唯一全市域医保基金当期“无赤字”地市。

   2.创新开展基金安全体检综合巡查,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体检式”巡查,完成巡查205家,核实违规金额1793万元。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全市共退回违规资金1017.23万元。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追回基金4247.2万元。

   承诺四:在推动高效办成医保一件事上实现新提升

   1.深入推进医保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构建“4+N”新生态经办服务体系,在全省率先制定基层医保工作站建设湖州标准,建成“医银合作”银行网点862家、“医医合作”医保工作站61家、“医企合作”网点12家。

   2.全面做实经办事项就近办理,全市“省域内通办”乡镇街道基层经办量达191002件,基层医保经办事项办理率达50%。

   3.搭建医保服务数智咨询体系,开通全市统一的12393便民服务热线,打造“全时在线、服务多元、一线应答”服务新模式,为群众提供实时在线咨询服务。汇集经办机构、经办网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信息资源,上线医保“四张地图”,群众查询办理医保事项更加方便。

   承诺五:在助力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上探索新经验

   1.打造三级公立医院、二级及以上民营医院和“双通道”药店三位一体的国谈药供应保障体系,全市8家三级医疗机构、33家二级及以上民营医院和15家“双通道”药店纳入供应体系实现全覆盖,各区县供应主体实现全覆盖,保障群众用药需求。

   2.加强国谈药品采购配备工作,全市纳入国谈药“三位一体”供应体系的医院和药店累计采购配备国谈药品种285种,实现群众用药需求“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