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500MB15011651/2024-00051 | 成文日期: | 2024-07-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
承诺一:在健全完善医保制度体系上取得新突破
1.长护险推进情况。组织区县完成了全市失能人员、护理机构的基础数据排摸,根据排摸情况进行精准测算,为后续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做好准备。起草湖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初稿。
2.南太湖健康保稳健运行。2024年投保人数204.13万人,进一步优化南太湖健康保保障责任,新增了辅助生殖项目的责任保障,调整完善了目录外高值特殊药品保障清单。
3.优化完善医保政策。出台《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一地签约、全省共享”民生实事的通知》,我市有效签约的参保人员在省内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按市内基层报销比例报销。截至6月底,省政府民生实事三项内容的进度率已完成100%,并列全省第一。持续深入实施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截至6月底,我市困难人员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94.64%,持续居全省第一。
承诺二:在推进“三医协同”上展现新作为
1.通过对2023年度的按床日付费政策执行情况的数据分析比对和召开座谈会、赴医疗机构实地走访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等形式,进一步分析梳理我市按床日付费政策存在的短板和不足,研究形成完成2024年床日政策调整方案。
2.印发《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从 2024年2月1日起实施。
3.完成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信息梳理,及时向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传达,并公开信息内容。
承诺三:在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上彰显新担当
1.制定印发《湖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安全体检综合巡查工作方案》,明确巡查内容对象、时间范围、实施形式、推进步骤和整改要求。
2.两次指导两定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规范定点机构医疗服务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基金使用环境。
承诺四:在推动高效办成医保一件事上实现新提升
1.已召开全市基层高效办成医保一件事现场会,推进全市医保工作站建设,推动医保经办事项下沉基层。2024年二季度实现医保经办服务基层办理量达30%。
2.已完成数智咨询服务体系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采购公示挂网等相关工作,目前已完成招标工作。
承诺五:在助力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上探索新经验
1.发布2024年首次国谈药“双通道”管理药店遴选公告,进一步扩大供应规模。
2.利用住院DRGs清算扶持政策的优势进一步引导医疗机构配备并使用国谈药品,已实现市内二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国谈药品配备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