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500MB15011651/2024-00073 | 成文日期: | 2024-12-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治理(第二批)的通知》(浙医保发〔2024〕3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规范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25031005700胃泌素释放肽前体测定”价格,价格调整为50元/项。规范“25040400700复合前列腺特异性抗原(CPSA)测定”价格,价格调整为30元/项。
二、全市范围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以上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20日起执行。
附件: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表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2日
附件
部分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表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 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 | 价格(元) | 备注 |
单位 | ||||||
25031005700 | 胃泌素释放肽前体测定 | 项 | 50 | |||
25040400700 | 复合前列腺特异性抗原(CPSA)测定 | 项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