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500MB15011651/2024-00057 | 成文日期: | 2024-10-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
承诺一:在健全完善医保制度体系上取得新突破
1.长护险推进情况。9月30号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湖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联合民政、财政、卫健、残联发布《湖州市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实施细则》细则,启动全市失能评估工作。起草长护险配套政策。
2.南太湖健康保稳健运行。2024年投保人数204.13万人,进一步优化南太湖健康保保障责任,新增了辅助生殖项目的责任保障,调整完善了目录外高值特殊药品保障清单。
3.优化完善医保政策。出台《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一地签约、全省共享”民生实事的通知》,我市有效签约的参保人员在省内基层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按市内基层报销比例报销。出台《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政策的通知》,自9月1日起,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使用本人个人账户历年余额在市域外已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并直接结算。截至9月底,省政府民生实事三项内容的进度率已完成100%,并列全省第一。持续深入实施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截至9月底,我市困难人员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94.88%,持续居全省第一。
承诺二:在推进“三医协同”上展现新作为
1.在南浔区实施区域总额预算下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通过总额预算、绩效考评、监管服务“三位一体”的改革举措,构建区域医保治理闭环。在南浔区揭牌成立全省首个医保办事处,不断提升医保服务与治理能力。
2.完成我市今年调价评估工作。
承诺三:在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上彰显新担当
1.完成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安全体检综合巡查177家,完成率88.5%,初步核实违规金额745.91万元,处理完成56家,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将进一步核实并处置。
2.建立基金运行风险监测-预警-约谈机制,对风险管控状况进行等级预警,对基金支出同比增幅最大的10家单位进行约谈整改。
承诺四:在推动高效办成医保一件事上实现新提升
1.正式发文《湖州市基层医保工作站建设实施方案》,全面打造以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服务网络为主,多元化基层医保工作站为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4+N”新生态经办服务体系。截止2024年9月,全市共建成驻院医保工作站61家,其中长兴民福中医院医保工作站是全省首家民营医院医保服务工作站,“医银合作”银行网点及丰收驿站共862家,“医企合作”站点12家。2024年三季度实现医保经办服务基层办理量达40%。
2.已完成数智咨询服务体系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采购公示挂网等相关工作,目前已完成招标工作。
承诺五:在助力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上探索新经验
1.发布2024年首次国谈药“双通道”管理药店遴选公告,进一步扩大供应规模。
2.利用住院DRGs清算扶持政策的优势进一步引导医疗机构配备并使用国谈药品,已实现市内二级以上民营医疗机构国谈药品配备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