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500MB15011651/2022-00015 | 发文时间: | 2022-04-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湖医保发〔2022〕5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
各区县医疗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下属单位: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湖政办发〔2021〕39号)文件要求,为完成好试点任务,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构建组织体系
市局成立湖州市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区县局主要领导、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强化工作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处,负责牵头和统筹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1. 建立基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理顺基层医疗服务价格体系,3月前出台湖州市基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5月前出台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评估办法。(责任领导:丁治中,责任处室:医药价格与招标采购处,责任人:褚敏芬)
2. 进一步完善医保待遇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就医医保报销比例,引导患者特别是慢病患者到基层就诊,促进分级诊疗。3月前出台调整基层就医医保待遇政策办法。(责任领导:吴国平,责任处室:改革发展与医药服务管理处,责任人:孙登峰)
3.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完善以医共体为单位的医保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家庭签约医生考核,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费挂钩,激励家庭签约医生加强对签约对象的慢病预防管控。3月前出台医保支付结算办法。(责任领导:蔡志蔚,责任处室:改革发展与医药服务管理处,责任人:胡小波)
三、建立工作机制
1.工作例会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工作进度。
2.工作督查机制。按照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实施项目化管理并倒排时间推进。办公室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3. 工作沟通机制。加强与省医疗保障局的工作对接,密切关注最新工作动态;加强与卫健、财政等部门的工作沟通,确保政策与措施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附件:1.湖州市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
2.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2月23日
附件1
湖州市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沈昕耀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吴国平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杨月方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志蔚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治中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沈筱维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
成 员:姚树勤 吴兴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冯 云 南浔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宋生来 德清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蒋文杰 长兴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徐启龙 安吉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孙登峰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改革发展处处长
胡小波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改革发展处副处长
郁文伟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处长
杨 谦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党总支副书记
褚敏芬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招标采购处处长
蔡鹏鹏 湖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杜 健 湖州市医疗保障反欺诈中心副主任
张 雷 湖州市医疗保障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
附件2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处室 | 时间进度 |
1 | 出台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 | 医药价格与 招标采购处 | 2022年3月前 |
2 | 制定医保支付结算挂钩办法 | 改革发展与医药服务管理处 | 2022年3月前 |
3 | 调整基层就医医保待遇政策 | 改革发展与医药服务管理处 | 2022年3月前 |
4 | 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评估办法 | 医药价格与 招标采购处 | 2022年5月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