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500MB15011651/2022-00059 | 成文日期: | 2022-11-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编号: | 湖医保联发〔2022〕12号 | 发布机构: |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
各区县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南太湖新区社发中心、财政局、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南太湖健康保”)费用征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资标准
(一)居民医保、大病保险
2023年度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为1810元,其中个人缴费部分:成年人600元、未成年人500元、大学生100元(含大病保险50元),财政补贴1210元(含大病保险60元)。
2023年度职工医保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统一为个人缴费50元(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转或现金支付)、统筹基金划转60元。
(二)南太湖健康保
2023年度“南太湖健康保”保费为成年人100元、未成年人70元。
(三)长期护理保险
根据省里统一部署,吴兴区(含南太湖新区,下同)自2023年度起,通过“南太湖健康保”增加长期护理保障责任的形式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当年度筹资标准90元每人每年,具体筹资方案由吴兴区另行公布。
二、筹资渠道
(一)居民医保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
(二)南太湖健康保
1.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参保“南太湖健康保”保费可由个人现金支付,也可通过直系亲属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2.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参保“南太湖健康保”保费可由个人现金支付,也可通过本人或直系亲属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三)长期护理保险
吴兴区试点期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可由个人现金支付,也可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及大病保险(不含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南太湖健康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区县财政补贴,其中市、区财政按规定分担;参加吴兴区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补贴。
鼓励各区县通过财政、慈善等渠道对60周岁以上参加居民医保的老年人给予参保“南太湖健康保”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补贴。
三、缴费方式
(一)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参保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银行卡批扣等税务部门征收渠道缴纳;参保“南太湖健康保”的,可通过“南太湖健康保”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线下营业网点等渠道使用现金缴费,也可通过直系亲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参保“南太湖健康保”和长期护理保险的,可使用现金或个人账户为本人及直系亲属缴费,也可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湖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