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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市区职工医保门诊包干费取消手续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06-04
  • 来源: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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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20〕16号)规定,现对2021年度门诊包干费取消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办理对象

上年度已办理门诊包干费申请的人员。

二、 办理时间

2021年6月1日—2021年6月20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所在单位(或退管中心)填报《湖州市区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异地居住门诊医疗包干费人员名册》(“211”号文件人员及社保挂靠人员由本人申请、填报);

2.提交《名册》至湖州市民服务中心1号大厅医保窗口,经核准确认后,申请人医保个人账户自2021年7月1日起按月划入,并享受门诊医疗统筹待遇。

四、注意事项

自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受理新增门诊医疗包干申请,原已办理门诊包干费申请的人员取消门诊包干后,自新医保年度起享受门诊医疗统筹待遇;未申报取消的,视作同意延续门诊包干。

联系电话:0572-2021734 。       

 

 

 

湖州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