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第六批新增湖州市特殊病种服务管理定点医药机构的名单公示
根据《湖州市定点医药机构特殊病种定点协议管理补充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受理审核、讨论审议,决定将下列定点医药机构纳入2021年第六批湖州市特殊病种服务管理(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5月28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名单中定点医药机构的相关资格有异议的,请反映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定点机构管理科。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吴晓烨,2215805;
联系地址:湖州市凤凰路579号湖州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定点机构管理科(415办公室)。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4日